工程的完工进度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测算:
完成百分比法
通过将已完成的工作量与总工作量进行比较,计算出完成的百分比。例如,如果一个项目总共有100个任务,已经完成了60个任务,则完工进度为60%。
预算花费法
根据项目的预算和实际花费来计算完工进度。通过比较已花费的预算与总预算的比例来确定完工进度。例如,如果项目总预算为10000元,已经花费了6000元,则完工进度为60%。
关键里程碑法
将项目划分成若干个关键里程碑,根据已完成的里程碑数量与总里程碑数量的比例来计算完工进度。例如,如果一个项目有10个关键里程碑,已经完成了6个,则完工进度为60%。
时间进度法
根据项目的计划时间和实际消耗的时间来计算完工进度。通过比较已消耗的时间与总计划时间的比例来确定完工进度。例如,如果一个项目预计需要10天完成,已经过去了6天,则完工进度为60%。
完工百分比法 (会计法):
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较常用的方法。其计算方式为: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产出衡量法
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其计算公式为: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工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实地测量法
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选择哪种方法进行工程完工进度测算,取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可用数据的类型和质量、以及项目的特定需求。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结合多种方法来获得最准确的完工进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