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盖章工程造价表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填写扉页内容
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包括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造价工程师和审核人的签字及盖章等。
签字和盖章
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竣工(过程)结算等文件的编制,需要由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同时还需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编制人可以是二级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但复核人和审定人必须是一级造价师,这些位置应盖相应人员的执业印章或签字。编制单位需盖单位公章。
单位盖章要求
在职人员报考造价员时,必须有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方能报考,加盖公章的单位即为造价员资格证注册的单位。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章,以说明该成果文件是代表单位做出的,并且编制人员具有一级造价师的资格。
签章规定
编制、复核、批准人共同签名,三者不得为同一人。编制、复核人应当同时盖执业印章。
法人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章。
委托编审的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盖企业执业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章。
其他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具有法律效率,直接对工程造价有影响,因此盖章要求非常严格。
在盖章之前,应确保所盖章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盖章工程造价表时,应确保所有必要人员(编制人、复核人、审定人、单位公章等)的签字和盖章齐全,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签章规定,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