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也称为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是指在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这笔款项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
工程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的资金紧张问题,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启动。同时,这也体现了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在工程建设初期的一种合作信任关系。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预付款金额原则上为合同金额的10%至30%。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预付款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细节,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