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金额包含以下内容:
材料费:
包括用于工程的所有原材料、构件、设备的费用。
人工费:
涉及工程的所有工人的工资和相关福利费用。
管理费:
包括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等与工程管理相关的费用。
税费:
包括工程所需支付的各类税费。
水、电、气费等:
工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预付款:
开工前发包人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30%。
进度款:
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通常为合同价的70%,支付方式包括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或混合支付。
结算款:
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计算方式为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支付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质保金:
工程竣工后,发包人预留的一部分款项,用于在质保期内对工程质量进行保障。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工程结算金额的全貌,反映了工程从开始到结束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和款项的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