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排烟的方法主要分为自然排烟和人工排烟两种。
自然排烟
利用火灾产生的热气流浮力和外部气象条件作用,通过建筑物本身的门、窗、排烟竖井、排烟道、管道电缆竖井或电梯井等对外开口,将热烟气排除的方法。
人工排烟
破拆屋顶:包括外墙、门、固定窗扇,应在火点正上方屋顶开口排烟。破拆外墙、门、固定窗扇等排烟时,要避免在上风方向下方破拆开口,防止产生空气对流,造成轰燃、回燃以及火势蔓延扩大。
使用高倍数泡沫排烟:适用于火场中需要快速排烟且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场合。
使用喷雾水流排烟:利用喷雾水枪出水形成喷雾面和压力空间,迫使烟气从排烟口排出,适用于火势得到控制后,清理热烟气、增加能见度的场合。
机械排烟:包括固定排烟设施(如自动或手动排烟机械、机械加压送风、利用空调、通风系统排烟)和移动排烟装备(如移动排烟机、排烟消防车)。
系统设计与设置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自然通风方式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一定要求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具体面积要求根据建筑高度和类型有所不同。
系统性能与运行
机械排烟系统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其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规定值。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内壁应光滑,设计风速需符合规范要求。
排烟防火阀
排烟管道在特定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如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排烟风机入口处等。
系统控制与启动
风机启动方式
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应能手动和自动启动,且应设手动启动装置。当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火警信号后,应能直接启动相关风机的启动装置。
施工问题及解决对策
自然排烟设施达不到排烟目的
自然排烟设施达不到排烟目的的原因可能包括设置位置不当、设计不合理、施工不符合规范等。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改进,确保自然排烟设施能够有效地排除烟气。
建议
在设计和施工消防排烟系统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定期对排烟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
在选择排烟方式时,应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和火灾特点,选择最适合的排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