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的扣回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按起扣点扣回法
当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开始扣回预付款。
起扣点的计算公式为:T=P-M/N,其中T是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是工程预付款限额;N是主要材料的占比重;P是工程的价款总额。
等比率扣回法
根据工程完成价值在整个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重,等比例递减先前支付的预付款。
等额扣回法
将预付款均匀地分期扣压至每个阶段性的工程款项中。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比扣回
在承包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发包人从每次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三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
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预付款。
建议
在实际工程中,预付款的扣回方法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约定及双方协商来确定。选择合适的扣回方法有助于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合理流动。建议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和比例,以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