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程延期手续的流程如下:
承包单位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
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
监理工程师调查核实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申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以确定工程延期的具体时间。
提交最终详情报告
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
监理工程师复查并确定延期时间
监理工程师应复查最终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并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以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的延期时间。
施工许可证延期(如适用)
如果需要延长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承包单位应在施工许可证到期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次数通常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建议承包单位在整个过程中与监理工程师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提交的报告及时、准确,以便顺利办理工程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