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工程施工的记账方法如下:
收到建设方的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完工结算后
借: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同时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将工程款转给个人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应付账款 / 预付账款等
结转
借: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同时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
详细说明:
收入确认
当收到建设方的工程款时,首先记录在银行存款中,并增加预收账款。
当工程完工结算后,将预收账款转为工程结算收入,并计提相应的税金。
成本确认
收到工程款后,需要将款项转给个人,并记录为工程结算成本。
最后,在结转时,将工程结算收入转为本年利润,并将工程结算成本也转入本年利润,以反映最终的盈利情况。
税金处理
在收到工程款和完工结算时,需要计提并缴纳相应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等。
其他相关事项
挂靠企业需要明确挂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签订挂靠合同。
挂靠企业需按国家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确保合法合规。
在账务处理过程中,要确保账目清晰、真实、准确,以便于税务审计和财务分析。
注意事项:
会计核算主体:以被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不能以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
资金流管理:所有资金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成本费用:建筑成本中的人、材、机和期间费用的比例以工程概算清单中的人、材、机和期间费用占整个项目总造价的比例为准。
四流合一:所有的成本费用必须遵循合同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等“四流合一”的原则。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挂靠工程施工的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并且账目清晰、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