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程款的上诉流程如下: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书: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选择管辖法院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提交起诉书及证据
携带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法院审查与受理
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一审有诉讼费,则上诉立案的同时会缴纳上诉费。
上诉流程
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准备好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上诉窗口。
一审法院受理之后,会将上诉状以及一审的全部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收到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发出传票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二审法院可以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作出裁决。
执行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建议: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
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