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的评分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几个步骤和原则:
单位工程和合同段的质量评定
单位工程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
单位工程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
若单位工程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整个单位工程评定为不合格。
合同段工程质量的加权平均评分
交工验收时,合同段工程质量的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
投资额原则上使用结算价,若结算价未确定,则可以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
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或等于75分的为合格。
工程质量评分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评分值不小于90分为合格,小于90分为不合格。
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在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整体工程的质量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
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合同段工程质量评为合格。
若合同段内所有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则合同段工程质量评为合格;若得分小于75分,则合同段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
这些规定和计算方法旨在确保工程的整体质量符合预定的标准,并为工程验收提供量化的评估依据。实际评分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合同条款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