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程挖出古墓时,应当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
报告当地文物管理机关
挖到古墓后,应立即拨打当地文物管理机关的电话(如泰州市文物局电话6692091)进行报告,工作人员会到现场进行处理。
进行文物鉴定
文物管理机关会对挖出的古墓进行鉴定,以确定其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
查找墓地嗣人
如果经鉴定古墓没有保存或研究价值,应通过公安机关、民政机关、当地村委会等途径查找其墓地嗣人,并通过相应的告知程序后进行移墓。
记录与标记
在移墓过程中,应作好详细记录与标记,以便后续管理和研究。
法律责任
如果当事人隐藏不报或私自挖掘古墓,将会受到警告或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文物。
遵守法律法规
挖出古墓后,未经文物管理机关允许,不得擅自继续施工,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古墓得到妥善处理,既保护了文物,又尊重了法律和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