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费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
如建筑中的钢材、水泥、木材等。
辅助材料:
在施工过程中起辅助作用但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例如模板脱模剂等。
构配件和零件:
具有独立功能且可直接用于工程安装的部件,如桥梁支座、管道连接件等。
半成品:
尚未完全制成但最终产品形态的材料。
工程设备:
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材料原价:
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运杂费:
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运输损耗费:
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采购及保管费: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
检验试验费:
虽然在建标【2013】44号中已经归为“企业管理费”,但在某些情况下仍被视为材料费的一部分。
材料包装费:
材料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所需的包装费用。
这些费用共同构成了工程费材料的主要部分,并在实际工程中需要详细计算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