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移交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技术资料

消防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消防设施、器材的清单及使用、维护手册。

消防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其他与消防工程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设备和物品

消防工程的所有施工资料、技术文件、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等资料。

消防工程的设备、设施、工具等物品,需清点、整理、清洁、保养完毕。

操作和管理培训

乙方应将消防工程的操作、维护、管理等相关培训工作完成,确保甲方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工程的操作和管理。

验收和检测报告

消防审核及验收资料,包括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设备和系统清单、施工过程资料等。

消防水系统资料,如水泵系统、消火栓系统、水系列自动灭火系统等的技术参数、施工与安装记录、测试报告等。

消防电系统资料,如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的竣工图、设备配置、技术参数等。

其他相关文件

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示、水泵供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系统、消防电话系统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记录。

隐蔽工程等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结果和验收结果。

在填写消防工程移交内容时,应确保所有资料完整、准确、无遗漏,并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建议详细列出每一项内容,并附上相应的文件或证明材料,以便于接收方进行核实和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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