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建筑工程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明确合同主体
列出甲方(发包方)和乙方(承包方)的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合同主体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工程概况
详细描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
合同工期
明确合同履行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标准等。同时,应规定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如不可抗力等。
质量标准
规定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统一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合同价款
明确合同总价款、进度款和结算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发票开具等财务相关事项。
材料设备供应
明确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包括供应时间、质量和数量等。
拨款和结算
规定拨款和结算的具体流程和方式,防止因财务问题引发纠纷。
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
明确竣工验收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质量保修的范围和期限。
双方责任
详细列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赔偿范围。
争议解决
约定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并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或诉讼管辖法院。
其他条款
根据合同性质及实际需要,可增设保密条款、不可抗力条款、通知与送达条款等,以完善合同内容。
签字盖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及其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确认合同的效力。
示例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