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工程款的收据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通常以“今收到”或“收据”字样作为标题,位于收据的最上方中间位置。

正文

标题下方空两格开始写正文。

明确写明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规格等情况。

对于工程款,应注明收款方名称、付款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发包人、承包人、工程总量、单价、完成工程量、工程款总额、已付金额、欠付金额、约定付清时间等要素。

落款

包括收款方(或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付款方(或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若由他人经手,需在姓名前加上“经手人”字样;若是代收,则加上“代收人”字样。

通常需要加盖公章以证明收据的真实性。

```

收据编号:[收据编号]

收据日期:[收据日期]

收款单位(个人):[收款方姓名]

地址:[收款方地址]

联系方式:[收款方联系方式]

付款单位(个人):[付款方姓名]

地址:[付款方地址]

联系方式:[付款方联系方式]

今收到[付款方姓名]支付的[工程名称]项目工程款[金额]元。其中通过转账[银行名称](卡号、姓名及身份证号)支付[转账金额]元,现金支付[现金金额]元。

本人承诺将负责付完工程材料款及人工费(单据附后),否则将承担一切后果。

收款(承诺)人:[收款方姓名]

身份证号:[收款方身份证号]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并确保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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