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包干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该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分承包(分包)
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
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
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一种是由总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独立承包
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
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联合承包
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
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直接承包
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阶段承包
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
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等三种方式。
专项承包
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
建造—经营—转让(BOT)承包
承包单位在建设期间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并在项目竣工后将其转让给建设单位。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承包内容包含了设计、采购、施工的组合。
工程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施工总承包(D-B)
承包内容包含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
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采购总承包(E-P)
承包内容包含工程设计、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全面负责。
采购—施工总承包(P-C)
承包内容包含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
工程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管理责任承包制
公司把项目管理责任承包给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所获利润按照岗位责任或系数再细分到每一个员工。
联合承包制
包括切块联合承包、技术联合承包、资质联合承包、跨行业联合承包等。
这些承包方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类型和需求。在选择承包方式时,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性、工期要求、成本预算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