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程价款未能结算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发函件要求结算
及时发函件给对方,要求其进行工程结算。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证据,以备后续诉讼使用。
协商
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可以组成谈判小组,与建设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同。
调解
除了协商,还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对于施工中产生的纠纷,可以请政府主管部门、承担担保单位及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或仲裁。
法律途径
仲裁:可以就工程款拖欠具体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仲裁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诉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通过第三方鉴定工程量,承包人应提前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以便在法庭上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催告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有权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优先受偿工程价款。
证据留存
在整个过程中,应妥善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工程量记录、结算单、会议纪要、录音录像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使用。如果甲方拒绝签字确认,承包人应先自行签字确认,并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时效
提起诉讼时,应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胜诉后,如果对方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优先受偿权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有权在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承包人应明确优先受偿的工程价款范围,并按照规定程序行使优先受偿权。
通过以上措施,承包人可以有效应对工程价款不结算的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在选择具体解决方案时,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对方态度,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