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企业社保的缴纳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缴纳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工程项目造价中规定的费率一次性缴清,不得减免。
建设单位需携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预算到市工程征管处计算应缴金额,并领取银行进账单。
建设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直接办理划缴手续,并将银行进账单回执到市工程费征管处换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和缴纳证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携带《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预收款收据第四联、财务部门盖章的预收款结算单等相关资料进行结算使用。
工程项目开工时,征管机构直接划缴施工作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和生育保险费,汇缴到市基金专户。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可通过其他渠道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结算,按实名制管理情况按一定比例向施工企业拨付。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上述支出后的余额及银行活期利息由征管机构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企业代缴
一般由公司代交社保,按照各个公司规定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包括职工医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企业需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并获取《社保登记证》和单位公积金登记号。
企业每月需将新增员工添加进五险一金账户,并申报正确的缴费基数,以确保五险一金的正常缴纳。
企业可以选择通过银行代缴协议或现金、支票等形式前往五险一金管理机构现场缴费。
自主申报
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行自主申报。
用人单位需通过相关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应缴纳的费用,并在申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手续。
逾期未缴纳的,需按规定办理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建议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项目造价中规定的费率一次性缴纳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并确保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妥善保管相关结算证书和财务结算单据,确保社保费用的准确结算和拨付。
企业代缴: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报和缴费,避免因延迟缴纳而产生滞纳金。
自主申报:用人单位应主动履行自主申报义务,确保社保费用的及时缴纳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