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超高费的收取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大体上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高层和多层建筑物
按设计室外地面到檐口的不同高度,以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取建筑工程超高费。
当建筑物中有些楼层的层高超过3.3米时,还应按每增加1米(不足1米按1米计算)计取每平方米建筑工程超高费。
单层工业厂房
按每2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建筑工程超高费。
安装工程
包括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冷冻、煤气等管道,动力、照明、防雷等管线,通风通讯等。按超高部分建筑面积以每2平方米计算安装工程超高费。
超高增加费
安装高度超过6米但在20米以内,按照超过部分人工费的30%计取。
超过20米以上,应按定额册说明计取,以超过部分人工费乘以相应系数计取。该项费用全部为人工工资。
具体计算示例
建筑物高度超过20米时,超高费以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建筑物檐高超过20米,但最高一层或其中一层楼面未超过20米时,该楼层在20米以上部分仅能计算每增加1米的层高增加费。
建筑物层高超过3.6米时,以每增高1米(不足0.1米按0.1米计算)按相应子目的20%计算,并随高度变化按比例递增。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定额,以确保准确计算和收取建筑工程超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