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税费计提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间接税费
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这些税费被认定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间接费,构成建造合同的合同成本。
在会计期间内,这些税费应归集并计入“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为:
税金发生或计提时:借记“工程施工”,贷记“应交税费”。
缴纳税金时: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
流转税及其附加税费
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费通常基于流转税(如营业税)计算,未归集入“工程施工”科目,而是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
会计分录为:
根据办理的结算款同时计提相应的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缴纳税费时: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
增值税
营改增后,建筑工程的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税率为1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
进项税(如购买材料、设备等)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他费用计入在建工程。
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具体项目可能涉及其他税费,如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费应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建议
合规性:确保所有税费的计提和缴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及时性:及时计提和记录税费,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详细记录:详细记录每笔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便于审计和后续管理。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在建工程的税费计提工作规范、准确,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