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围标是一种违法行为,指的是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以下是一些围标的具体操作手法:
密谋策划
围标往往以1个投标人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或委托的人选在幕后进行暗箱操作,通过交易、收买、拉拢、恐吓等手段,组织其他多家投标人对同一个工程项目进行围标。在围标过程中,其他投标人往往扮演陪标的角色。
联合投标
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窜标同境定询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
利用信息
在购买标书截止日至开标这段时间,潜在投标人报名后,违法投标人通过各种途径,比如标前答疑、现场踏勘等,了解潜在投标人报名情况,然后私下联系之前他们没有谈过的潜在投标人谈判,散布他们之前的活动情况,有的甚至说你投了也白投,还不如给你一点好处,你放弃投标,或者加入他们的围标圈,可以说是威逼利诱。
控制招标过程
招标人通过选定可靠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在招标过程中通过招标代理来实现自己的意图。同时,选定可靠的招标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克服各种困难,将意图告知评标评委。
虚假投标
一家投标人联系多家投标人对某个标段进行重点投标,并由围标人统一制作标书,陪标人只负责提供复印件、签字、盖章、授权代表持原件参加开标等。此类围标陪标人成本相对较低,这种围标方法主要适用于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工程或材料设备招标项目中。
利益分配
围标成功后,围标人按照事先约定支付陪标人好处或利益互换。
需要注意的是,围标行为是违法的,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和市场的利益。因此,各参与方应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招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