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计算面积的方法如下:
建筑物建筑面积的计算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局部楼层的面积计算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多层建筑物的面积计算
多层建筑,按各层面积的总和计算,首层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其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若二或三层向外悬挑或内收,即按水平面积增减。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面积计算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后及其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架空层的面积计算
用深基作地下架空层而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作架空层而利用,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室内通道、门厅、大厅的面积计算
室内通道、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特定房间的面积计算
图书馆按书架层计算。书架层指搁放书架的层数,非书架搁书的层数。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
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对技术层,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面积。
室外部分的面积计算
室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商、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室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沿廊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而有盖无柱的按其投影面积1/2计算。
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顶盖的按1/2计算。
室外楼梯作为主要疏散通道均按首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室内有楼梯,则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其他特定情况的面积计算
跨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突出墙面的构配件和艺术装饰线,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不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小于2.2m的技术层,贮藏室及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这些规则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各种不同情况的面积计算,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实际应用中,还需根据具体工程的设计图纸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