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承接工程后对方不给钱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发包方或分包方进行协商,寻求支付工程款的解决方案。
催告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发出催告,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
若对方逾期仍未支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折价或拍卖
可以与发包方协商将工程折价,以折价款受偿。
若无法达成协议,可以申请法院将工程拍卖,并以拍卖价款受偿。
法律途径
搜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工程完成证明、验收报告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如果工程验收合格,即使合同无效,承包人仍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财产保全
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财产,以确保最终能够获得工程款。
仲裁
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支付工程款。
投诉与调解
可以向当地的信访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并请求调解。
调解无效时,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经济手段
对于拖欠较久的款项,可以考虑采取贴现、买方信贷等经济方式清欠工程款。
媒体曝光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给欠债公司施加压力,促使其支付欠款。
联合行动
如果涉及多个分包商或总发包商,可以连带追加他们为被告,共同追讨工程款。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所采取的行动合法合规,并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