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报建的工程包括以下几类: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无论是土建、消防还是防雷接地工程,均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建。

有建筑物的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需要到市交易中心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报建表的内容如实填写,盖上项目法人公章后报送市交易中心。

工程金额30万元以上的工程,以及工程金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除非属于文物保护、抢险救灾、临时性建筑、军用房屋建筑等,这些工程无需报建。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综上所述,需要报建的工程主要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有建筑物的项目,以及工程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或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工程。特定情况下,如文物保护、抢险救灾等工程可以免予报建。

建议:建设单位在启动工程项目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按照要求完成报建手续,以合法合规地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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