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中土地入账的处理方式如下:

土地使用权入账

当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在会计核算上应按实际发生成本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摊销土地使用权

在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前,应按期摊销,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转入在建工程

当工程动工时,将与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摊余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其他土地使用权价款继续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在建工程”和“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当房屋及建筑物完工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与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报废处理

如果房屋、建筑物报废,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则将其价值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确保符合当地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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