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资源开发技术与装备设施技术
围填海
海上堤坝工程
人工岛
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
跨海桥梁
海底隧道工程
海底管道
海底电(光)缆工程
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
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大型海水养殖场
人工鱼礁工程
盐田
海水淡化等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
国家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海洋工程。
海岸工程
海岸防护工程
围海工程
海港工程
河口治理工程
海上疏浚工程
沿海渔业设施工程
环境保护设施工程等。
近海工程
大陆架较浅水域的海上平台、人工岛等的建设工程
大陆架较深水域的建设工程,如浮船式平台、移动半潜平台、自升式平台、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平台、浮式贮油库、浮式炼油厂、浮式飞机场等。
深海工程
无人深潜的潜水器和遥控的海底采矿设施等建设工程。
这些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资源勘探、环境保护等,对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