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资格证书丢失后,补办流程如下:
登报声明
遗失证书的,需要提供近期市级以上主要报纸登报声明作废的原资格证。登报内容应包括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发证时间及证书编号。
准备材料
填写信息录入表一份,根据取得资格的方式填写相应的表格(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等)。
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如适用)。
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和人事部门验印盖章的个人身份证及已存入个人档案的相关表格复印件(如《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评审表》、《认定表》等)。
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张。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原证书发证单位,即市级科技干部处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
审核与补发
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您补发工程师证书。
建议您尽快联系原证书发证单位,了解具体的补办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