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起扣点的推算方法如下:
按照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
起扣点 = (工程费用总额 × 预付款比例) ÷ (1 - 预付款比例)
例如,如果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比例为30%,工程费用总额为100万元,则起扣点为:
[
起扣点 = frac{30}{0.7} = 42.86 text{万元}
]
这意味着当工程费用达到42.86万元时,预付款开始扣回。
根据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已完成工程价值计算
[
T = P - frac{M}{N}
]
其中:
( T ) 是起扣点,即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已完成工程价值;
( M ) 是工程预付款数额;
( N ) 是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 P ) 是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例如,如果工程预付款数额为20万元,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为60%,承包工程合同总额为100万元,则起扣点为:
[
T = 100 - frac{20}{0.6} = 100 - 33.33 = 66.67 text{万元}
]
这意味着当工程量完成66.67万元时,预付款开始扣回。
考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情况
如果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则起扣点公式为:
[
T = P(1 - K) - frac{M}{N}
]
其中:
( K ) 是质量保修金率;
其余符号含义同前。
例如,如果质量保修金率为10%,工程预付款数额为20万元,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为60%,承包工程价款总额为100万元,则起扣点为:
[
T = 100(1 - 0.1) - frac{20}{0.6} = 90 - 33.33 = 56.67 text{万元}
]
这意味着当应付工程款为56.67万元时,预付款开始扣回。
这些方法可以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工程情况选择使用,以确保预付款的合理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