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的造价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种方式:
合同约定
建筑工程的造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承包合同的约定中确定。如果合同中对造价有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包括固定价、可调价等不同形式的合同。
申请鉴定
如果合同双方对造价存在争议,可以通过申请鉴定来确定工程造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固定价格,或者双方对造价有争议且都不申请鉴定,则可能需要通过鉴定来确定工程造价。
过程控制
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十分重要。总承包单位应派驻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到施工现场进行费用控制,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对各专业进行分解,制订各部分控制目标。通过设计修改把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具体措施包括: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利用招标投标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控制造价,采用合同评审制度,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合理转移总承包风险。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通过严格设计变更签证审批程序,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内容的审核监督,确保变更价格得到确认后再施工。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工程总承包价款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并且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载明。
建议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程价款结算方式,避免后期争议。
加强过程控制:总承包单位应派驻专业造价工程师进行现场费用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造价在控制范围内。
合理利用鉴定:在合同双方对造价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应及时申请鉴定,以确定公正合理的工程造价。
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地确定和控制工程总承包的造价,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