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在开工前需要办理一系列的证件和手续,这些手续主要包括: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图纸会审纪要。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企业法人代码书。
质量体系认证书。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发改部门出具的批复。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及初设批复。
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审查合同。
项目规划手续及监督手续。
消防审查手续。
施工单位的安全条件备案手续。
31. 招投标手续及施工企业的确定。
这些手续和证件的办理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开工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以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均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