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分包主体资质
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建筑行业施工资质,否则其签订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无效。
审查分包人资质,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劳务作业的资质。
合同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和签单人员,以便管控施工现场的用料开销,避免他人随意签单给公司造成损失。
明确工程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明确工期和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以降低工程逾期完工的损失风险。
对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建议将施工工人的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避免承包人截留工资。
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关系约定
审查发包人、总包、分包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应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明确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人一方。
工程量确认
在招投标阶段明确指定分包内容,并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
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证据保存
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证据资料。
付款条件
若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总包账户,应明确约定总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即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该部分工程款。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应具体明确,包括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通过以上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降低建设工程分包过程中的风险,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