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属于 应税劳务收入。具体来说,工程收入包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例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械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
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一定义涵盖了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因此,工程收入也属于提供劳务收入的一部分。
对于做工程的纳税人,在取得收入时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税款。提供劳务的收款方需要凭有效证件和付款方盖章认可的付款证明,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综上所述,做工程属于应税劳务收入,企业需要按规定计算税款并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