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总承包人分包条件
总承包人分包建设工程,通常需要征得发包人同意,除非总承包合同中有其他约定。
总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以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安装单位。
分包比例限制
分包的比例通常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具体比例可能因项目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异。
分包形式
分包可以是总承包方将除主体结构以外的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或者是将人工及耗材部分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
禁止转包和再次分包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责任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工作成果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特殊专业技术作业例外
特殊专业技术作业,如金属容器的气密性试验、压力试验、工艺设备安装调试等,可以除外分包。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和第六十七条。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发包人利益,并规范建筑市场的分包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