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应开具 建筑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款项时,必须开具建筑业发票。该发票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确认。
发票类型和要求如下:
建筑业发票:
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该发票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确认。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税率为11%,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安装发票:
工程类发票可以开建筑安装发票,可以到相应辖区的地税局代开,也可以企业申请购买建安发票,前提是企业必须先有建筑安装资质。
在工程结算完毕后,作为支付款项的一方(通常是发包方或业主),应当向收款方(即工程承包商或施工方)索取发票。发票内容应包含建筑劳务品名、单价、金额等详细信息,并需有付款方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筑安装合同作为依据。对于异地施工的,还需提供施工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施工企业和业主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发票的开具方式和时间,确保在工程结算完毕后及时取得合规的建筑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