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工程师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和资历条件
博士学位: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中专毕业: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1年。
业绩成果条件
作为技术骨干,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参与的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的评价、鉴定或验收等认可。
参与的企业科技、工程项目,取得相关部门或企业的认可。
参与的课题报告、专项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或得到采纳。
参与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新能源等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取得良好的效益,并得到相关部门或企业的认可。
专业理论及能力条件
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业绩突出,能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他条件
申报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近3年的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按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习。
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评审工程师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以胜任高级工程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