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规定,以下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消防验收:
新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地下建筑、危险品仓储建筑等消防设施。
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扩建、重建或变更用途的消防设施。
涉及口罩、口罩生产线等防疫物资的消防设施。
高层建筑、大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工程。
涉及危险品储存、加工、使用的消防工程。
涉及动火作业、高温作业等特殊作业的消防工程。
涉及防火分隔、防烟排烟、防火间距等防火设计的消防工程。
涉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电源、消防通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的消防工程。
涉及人员密集区域的消防工程,如大型商场、超市、地下车库等。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此外,根据各地的消防管理条例和规定,不同地区的消防工程审查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建议:建设单位在实施上述建设工程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在工程竣工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以确保工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