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建设工程通常指的是那些规模较小、投资额较低或建筑面积较小的工程,它们可能不需要办理或无法办理施工许可审批。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 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拆除和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拆除等,且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
2. 水利、交通、电力、通信、油气、园林绿化、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限额以下的工程。
3. 各类地下管线施工工程限额以下的工程。
4. 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改造和维修工程,如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
5.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改造和维修工程。
6. 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建设工程,如因生产、生活需要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7. 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限额以下的工程。
8. 农村在建房屋和住宅小区、商业等加装电梯工程。
9. 小型交通工程,如农村公路、农村桥梁和农村运输设施等。
10. 小型能源工程,如农村电网、小水电站和生物质能源利用等。
1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包括农田灌溉设施和农田排水设施等。
12. 农村民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如改造农村房屋、改善农村卫生设施和美化农村环境等。
这些工程的共同特点是规模较小,通常不会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但对于当地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