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工程师见习期是指 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在见习期内,毕业生需要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接受用人单位的考核。如果见习期满并达到考核要求,毕业生可以办理转正手续,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并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未达到要求,可能会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甚至可能被辞退并由学校重新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见习期与试用期有所不同。试用期通常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同时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而见习期则主要是针对应届毕业生,侧重于业务适应和考核,并非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此外,见习期限一般为1-12个月,具体期限可以由见习双方自行约定。对于助理工程师而言,见习期可能是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前的培训期,通过见习期来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和考核其是否具备独立承担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