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工程 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并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衔接不畅、责任不清、现场混乱,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可能引发质量安全问题。
具体来说,肢解发包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单位工程分割:
将一个单位工程(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割开来,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专业分包:
某些专业工程(如土方工程、门窗安装工程等)被单独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这些工程原本应包含在主体承包单位的施工范围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还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因此,肢解工程是一种不规范的行为,应尽量避免。在实际操作中,应提倡总承包模式,确保工程的整体协调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