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移交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项目完成:
建设工程应按照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满足使用要求。
技术档案和资料:
需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工程管理资料。
质量合格文件:
需要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保修书:
施工单位需签署工程保修书。
专项验收:
工程中的消防、电梯、燃气等专项验收合格,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场地清理:
承包商及各施工相关单位已从施工场地撤离,室内外环境清扫干净,临时占用土地已恢复,水电道路通畅,设备运转正常。
城建档案移交:
对于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
这些条件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完成和质量保证,同时保证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的恢复。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条件可能会根据当地法规和工程类型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