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位置、勘察报告、记录。
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关键的技术试验、总体规划设计。
土质试验报告、基础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管线强度、密封性试验报告、设备及管线安装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仪表安装施工记录。
设备试车、验收运转、维修记录。
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图纸、工艺说明、工艺规程、技术总结、产品检验、包装、工艺图。
设备的图纸、说明书。
涉外合同、谈判协议、意向书。
各单项工程及全部管网竣工图等的资料。
工程综合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批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件,项目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设计任务书。
土地征用申报及批准的文件,承包合同,招标投标文件,施工执照,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
工程财务资料
历年建设资金供应(拨、贷)情况和应用情况。
历年批准的年度财务决算。
历年年度投资计划、财务收支计划。
建设成本资料。
支付使用的财务资料。
设计概算、预算资料。
施工决算资料。
其他相关文件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这些内容涵盖了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的所有重要文件和记录,确保工程资料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