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以下行为可能被视为违法:
违法采矿行为
未经批准设立的能源、交通、水利三类基础设施、线性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销售或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等情形。
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批准占地范围内采挖砂石擅自进行销售或用于其他建设项目。
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方或项目方将剩余砂石料以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等方式擅自处置。
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超出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含平面和高程)采挖砂石或其他矿产资源。
违法建设行为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或擅自变更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进行建设。
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
违法发包行为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后发包给他人。
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工程发包。
违法分包行为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
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
承包人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
其他违法行为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以上行为在相关法律和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罚款甚至强制拆除等。建议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