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可以承接的工程类型包括:
地基与基础工程:
包括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
土石方工程:
涉及土方的挖掘、运输、填筑等作业。
门窗工程:
包括门窗的制作、安装等。
栏杆工程:
包括栏杆的制作、安装等。
防水工程:
涉及建筑物的防水设计和施工。
公共部位装修工程:
如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装修。
土建工程分包项目:
包括包工包料、土石方工程分包、模板工程分包、基础工程分包、钢筋、混凝土工程分包、砌筑工程分包与抹灰工程分包以及劳务分包等。
其他分项工程:
除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外的其他分项工程,可以在符合资质并得建设单位认可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专业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前提是这些分包行为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并且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任何额外的分包均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同时,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