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费,即 人防建筑易地建设费,是社会上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俗叫法。按规定,它的准确名称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具体来说,人防费的征收对象包括:
新建、扩建、改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
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须交纳易地建设费,由政府统一易地建设。费用按建房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缴纳。
在人防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按当年年末在职职工人数,由单位按每人每年10-2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
个体工商经营者,每年每户缴纳30元-50元人防建设费。
人防费主要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以及人防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相关费用。
建议:虽然人防费有时被称为“人防费”,但为了准确性和规范性,应称其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