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评审通常由以下单位进行:
质量监督单位: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工程质量等级由质量监督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时会有甲方、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河南省优质工程审定委员会:
该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其成员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及顾问,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
中国建筑业协会和鲁班奖评审委员会:
负责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评选机构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和鲁班奖评审委员会组成,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
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委会:
负责市建筑长城杯工程的评审工作,包括初评检查推荐具体工作。
区、县优质工程评审机构:
负责本区、县创优评奖工作,并向市评审机构推荐申报建筑长城杯工程。
市属建筑集团总公司评审机构:
负责本企业创优评奖工作,并向市评审机构推荐申报建筑长城杯工程。
建筑工程创优片组评审机构:
由市建筑评审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协商选定组长单位,负责片组建筑长城杯工程初评推荐工作。
第三方咨询单位:
根据项目审批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的委托,第三方评审单位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编制评审报告。
这些单位或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工程评审工作。建议根据具体工程类型和所在地区,选择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