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在性质上属于 承揽合同的一种。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工程承包是指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制造业工程等。
工程承包还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划分,例如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和联合承包等。这些分类方式有助于更清晰地理解工程承包的具体形式和各自的责任范围。
综上所述,工程承包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承揽合同,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由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