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招标人资格
招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
项目审批与核准
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且已经获得批准。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并且已经获得核准。
资金与资金来源
工程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设计与技术资料
必须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等级,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投标人应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且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有良好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投标文件与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其他条件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工程投标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从而保障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和项目的成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