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移交需要移交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实体
已经建设完成并验收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实体部分。
工程资料
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记录等档案资料。这些资料是工程项目的过程记录及使用说明,用于后续运维管理、改扩建等工作。
施工资料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竣工图纸
包括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设施设备资料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以及设备的配置清单和设备分发祥表。
质量保修文件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业主名册
移交物业时,需要移交业主名册以便于后续的物业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文件
如土地使用合同、规划许可文件、施工许可及竣工文件、消防及安全文件等。
重要物品
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移交一些重要物品,如钥匙、门禁卡、水电气卡、猫眼、可视对讲等。
质保金
在工程质保期内,发包方可能会扣留一部分质保金,用于在质保期间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质保金需要在质保期后进行移交。
综上所述,工程移交不仅包括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还涉及施工资料、竣工图纸、设施设备资料、质量保修文件、业主名册、其他相关文件、重要物品以及质保金等多个方面。确保所有这些内容都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移交,有助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交接和后续的运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