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通常由以下单位负责:
政府审计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负责工程审计。
工程审计包括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中介机构
当政府审计机关无相关能力时,通常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企业内部
在企业单位中,工程审计一般由工程部(基建部分)和财务(审计)部分负责。
委托方
工程第三方审计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可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审计过程包括对单项或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工程造价审计),以及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造价与未经审定的所有支出相加,审查是否存在不合理支出或挤占建设成本的现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