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交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甲方开具的证明信:
需要加盖甲方的公章。
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请表:
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要求加盖自己单位的公章。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式三份,开具完成后需要及时到工程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登录。
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般在第一次上税时需要带原件,验证后以后就不需要了。
税务登记证:
第一次办理业务时需要携带原件,验证通过后就可以只带复印件了。
公司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证明:
如果已经在公司所在地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等,需要此证明来免除工程所在地的税收。
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
加盖纳税人公章。
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加盖纳税人公章。
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
加盖纳税人公章。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填写2份,地税和国税各准备一份,可以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领取提前填写,或者上税时在现场填写。
《工程项目合同》复印件:
地税和国税各准备一份,包括封皮、协议书、其他补充协议等,通用条款不需要复印。
工程结算审批单复印件:
复印一份。
经办人、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地税和国税各准备一份,复印件上要写明申请人(经办人)手机号码。
上税证明:
需要总包财务出具。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填写一份,在开发票处备用。
一般纳税人资质复印件: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提供。
简易计税方法备案表:
如果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需要提供。
扣除项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存在工程分包项目前有扣除的需提供。
建议在上税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是否齐全,并按照要求带到相应的税务机关进行办理。